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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的通知
云阳府规〔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潼南区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3〕75号)要求,在云阳县调整、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依法公布实施。
请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云阳县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撤销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阳县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撤销方案
一、调整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状态 |
水厂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调整前 |
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公司肖家湾水厂 |
梅峰 水库 |
水库型、河流型 |
云阳镇 |
乾龙溪青龙咀底栏栅坝取水口至上游1000米河道;梅峰水库主坝出水口侧半径300米范围内水域。 |
乾龙溪河岸两侧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梅峰水库主坝出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乾龙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河道,乾龙溪与乾龙溪支沟交汇处上溯至梅峰水库主坝河道;梅峰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 |
乾龙溪河岸两侧纵深至分水岭,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梅峰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董家沟、马龙沟两条入库河沟上溯3000米沿岸对应的汇水区域。 |
/ |
/ |
调整后 |
肖家湾水厂 |
梅峰 水库 |
水库型 |
云阳镇 |
梅峰水库主坝取水口侧半径300米范围内水域。 |
梅峰水库主坝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梅峰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范围。 |
梅峰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董家沟、马龙沟两条入库河沟上溯3000米沿岸对应的汇水区域。 |
/ |
/ | |
调整后 |
肖家湾水厂 |
苦竹园 |
河流型 |
云阳镇 |
取水口坝址至上游1000米范围内河道水域。 |
苦竹园取水口坝址至上游1000米范围内河道两侧50米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苦竹园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 |
苦竹园陆域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
/ |
/ | |
2 |
调整前 |
龙泉自来水厂 |
大河沟水库 |
水库型 |
盘龙 街道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整个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
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汇水区域。 |
/ |
/ |
调整后 |
龙泉自来水厂 |
大河沟 |
河流型 |
盘龙 街道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拦河坝的整个水域。 |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一级保护区外,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
/ |
/ | |
3 |
调整前 |
七丘水厂 |
下马口水库 |
水库型 |
红狮镇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整个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
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汇水区域。 |
/ |
/ |
调整后 |
七丘水厂 |
下马口 |
河流型 |
红狮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拦河坝的整个水域。 |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一级保护区外,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 |
/ |
二、撤销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桐林水厂 |
鱼鳞村2组溪沟 |
河流型 |
泥溪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100米至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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