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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望江大道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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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盾军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曾伟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罗伦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杨开君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 李亚洲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 曾庆云 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 赵鹏 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 杨旭 云阳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政策草案,组织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驻云武警部队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监督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指导灾区抓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支撑、社会化服务、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考核、机关后勤、政务接待、车辆保管使用、政务公开、会务筹办、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会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应急调度科(应急调度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衔接县人武部、驻云武警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收集、研判、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结束;负责承办县应急指挥部的文、会、事,承担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事财务规划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干部任免等工作。统筹县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风险监测与预案管理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突发事件进行趋势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五)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中央、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六)火灾救援管理科。组织执行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建立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制,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教育训练及能力提升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七)防汛地灾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城乡防洪预案,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防震减灾日常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暗访督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十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制度草案和监督执行相关配套政策。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局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备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的信访稳定、平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十二)宣传信息培训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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